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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(yī)學參考測量實驗室認可
  • 認可依據
  • 申請條件
  • 申請材料
(一)CNAS-CL01:2018《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》(等同采用ISO/IEC 17025:2017); (二)CNAS-CL07:2021《醫(yī)學參考測量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》(等同采用ISO/IEC 17025:2017和ISO 15195:2018); (三)CNAS-CL07-A001:2021《醫(yī)學參考測量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的應用要求》; (四)其他相關認可規(guī)范文件。
(一)基本了解CNAS 的相關要求,且進行了有效的自我評估; (二)具有明確的法律地位,其活動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的要求; (三)建立了符合認可要求的管理體系,且正式、有效運行6個月以上; (四)進行過完整的內審和管理評審,并能達到預期目的,且所有體系要素應有運行記錄; (五)技術能力滿足 CNAS-RL02《能力驗證規(guī)則》的要求; (六)具有開展申請范圍內的檢測活動所需的足夠資源,例如主要人員,包括授權簽字人應能滿足相關資格要求等; (七)儀器設備的量值溯源應能滿足 CNAS 相關要求; (八)申請認可的技術能力有相應的檢測經歷,且經歷應覆蓋申請的全部項目/參數。
(一)紙質申請材料 1. CNAS-AL01:20230430《實驗室認可申請書》。 (二)電子版申請材料 1. “實驗室/檢驗機構認可業(yè)務系統(tǒng)”填寫申請書CNAS-AL01:20230430《實驗室認可申請書》及附件; 2. CNAS-AL01-60:20230701《認可合同》及與機構申請范圍相關的附表、附件。